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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2013-07-15 12:33:02  来源:本站

国外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能效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从而影响耗能产品设计和市场销售,以促进产品能效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进步。

      能效标识制度投入少、见效快、对消费者影响大。目前,已有37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取得了显著的节能、环保和经济效益。

      欧盟委员会于1992年9月颁布欧盟统一能效标识法规(92/75/EEC能源效率标识导则),要求生产商在其产品上标出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年耗能量等信息,使用户和消费者能够对不同品牌产品的能耗性能进行比较和排序。目前,欧盟已对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照明器具、空调器等7种产品实施了强制性的能效标识。

      欧盟是依靠制造商自我声明模式成功实施能效标识的典范。制造商在认可的测试实验室测试他们自己的产品,并在标识上标注其测试结果,偶尔也使用第三方的测试机构进行测试。自欧盟实施能效标识以来,曾出现过企业自我声明的能效信息严重失真的现象。但迄今为止,只要产品标识上的信息准确性受到质疑,在被第三方测试证实后,制造商都会对其产品重新进行标识。为确保标识信息的准确性,1997年10月,欧盟启动了制造商之间的自我监督机制,这大大补充了欧盟的自我声明模式。该机制由欧洲家用设备制造商协会资助,允许任何签约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所粘贴的能效标识的准确性提出质疑。如果不能直接解决所提出的质疑,那么就应在实验室对有疑问的电器进行测试,如果不能在测试的实验室达成一致,就应在独立实验室进行测试。执行欧盟法律的职责属于各成员国,因此每一国家对标识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处罚形式都不同。如法国,对没有准确明示标识的零售商进行通告批评,如果还没有得到纠正,将提起诉讼。

      欧盟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时也为消费者带来了实惠。一是节约能源。1992到2000年,家用电冰箱累计能源消耗比未实施标识前降低了16%,到2020年预计达到21%。,节电量将达到350亿千瓦时,相当于1995年欧盟全部电力消耗量的1.7%。二是降低CO2等有害气体排放。2000年减排量达到420万吨,2010年将达到1260万吨,2020年将达到1720万吨。三是使消费者节约了电费。以一台电冰箱为例,在15年的使用寿命期间,由于产品能效提高将减少大约275欧元的运行费用。以目前欧盟每个家庭平均拥有1.8太电冰箱计算,每年每个家庭用电费用将节约33欧元,整个寿命期将节约495欧元。

      美国1978年颁布国家节能政策法案,1980年5月以来,已对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洗衣机、荧光灯、水龙头等14种产品实施了强制性能效标识。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能源部(DOE)负责能效标识的实施。为确保标识信息的符合性,美国建立了“符合性监督机制(CMS)”:要求制造商必须对标识所涉及的所有产品的每一基本型号进行测试,确定产品的能效值,并向DOE报告其产品的能效特性。政府通过建立能效数据信息系统和接受消费者、制造商的投诉等方式对产品的能效进行跟踪并公之于众。如果标识声明被证实具有欺诈性,就可能导致高额罚款。处罚按每个产品每天为一次违规,每次违规的处罚金额可达100美元。另外FTC和DOE还对企业不提交能效报告以及相关记录和资料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为推动能效标识项目的顺利实施,美国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和教育项目,提升消费者的能效意识。包括通过发放出版物、公开示范、媒体宣传、开展各种培训,主办由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参加的研讨会等,对运行费用、电器寿命成本、能源效率、省钱又环保等概念进行消费者教育等等。

      澳大利亚的能效标识在州一级有深厚的基础。1985年,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州制定了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制度。1999年澳大利亚实施全国统一的能效标识制度。到目前为止,已对电冰箱、空调、洗衣机、洗碗机和干衣机等5类产品实施了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对燃气热水器等3种使用煤气和天然气的产品实施了自愿性的能效标识。

      澳大利亚对能效信息标识也采用企业自我声明的方式,但企业有义务向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注册其产品的能效信息。为了确保制造商所声明的能效资料的准确性,澳大利亚政府实施政府(国家)检查-测试项目:从零售渠

道购买电器(注:目标电器是高度被怀疑“虚假”声明能效的产品)送到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如果检查-测试结果表明制造商进行虚假声明,将依据各州法律对其进行一系列的制裁,可能被处以数百万美元的罚金,并取消产品注册(取消产品的销售权)。检查-测试项目的所有费用由公共部门和供应商承担(所有最初的检查测试费由政府承担,任何为证实或推翻最初检查测试结果的后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澳大利亚的家用电器能效标识项目非常成功,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研究表明,到1997年(当时尚没有实施全国统一标识),能效标识的实施使电冰箱的耗电量比未实施标识时的可能耗电量降低12%、洗碗机降低16%、空调降低6%,家用电器标识项目在2010年将减排CO238万吨。

      韩国于1992年对《合理利用能源法案》法案作了修订,增加了能效标识内容,规定产品必须粘贴能效等级标识,并作为产品广告宣传内容。

      韩国在1993年实施了电冰箱、空调器的能效等级标识制度。当年,全国整体能耗水平降低了1.8%,家用电冰箱、空调器的能效水平分别提高了11%和24%。同时,高效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上升,由10%上升到17%。到目前为止,韩国已实施了家用电冰箱、空调、荧光灯、荧光灯镇流器、白炽灯、家用燃气锅炉、载客汽车等9种产品的能效标识。政府专门机构每年不少于3次随机抽样检验,以确保所有规定产品都有标识,并且标注的内容都真实地反映产品的能耗量。

      泰国《促进能源节约法》中规定了能效等级标识制度。1995年首先在家用电冰箱上自愿实施,1996年在房间空调器上自愿实施。鉴于自愿实施的弊端,电冰箱和空调能效标识分别于1999年和2000年转为强制实施。目前,泰国政府计划对电风扇、汽车、冷冻设备、加热管道、可变速发动机、吸收式冷藏装置、照明器具等产品开展标识。

      为促进能效标识的有效实施,泰国政府利用经济手段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产品,如向购买达到最高等级空调的消费者提供30%的无息贷款。据调查,泰国通过实施能效标识,使家用电冰箱的耗电量在第一个两年期间下降了14%,市场上达到5级的高能效产品的比例由13%提高到70%;而空调器的能效在两年间提高了4%。到1998年,全国减少了6.5万千瓦的高峰电力需求,超过最初预期效益的133%,还减少CO2排放量近50万吨。

国外实施能效标识的经验与启示:

一、能效标识制度有效拉动了高效产品市场需求。由于日常使用的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照明器具以及汽车等产品的耗能量是持续的,同时由于市场中高效产品和低效产品同时存在,因此最有效的节能途径就是使消费者购买高效产品。而能效标识制度恰好地发挥了这个作用,不仅使消费者的能源费用支出在减少,而且还促使生产者开发、生产更高效产品。

二、制定和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抓住了节能工作的源头,因此能够取得非常显著的节能效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现在我国的节能管理工作已逐步由注重生产工艺过程、生产企业整体节能状况转移到控制源头耗能设备的节能新模式,以期取得更好的节能效果。

三、加强宣传是有效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重要保障。通过大量的宣传和消费者教育活动,宣传实施能效标识对节能、环保的重要意义,使购买成本/寿命成本、能效等级、省钱等概念深入千千万万个消费者,增加消费者对能效标识的认知和辨识水平,使消费者主动购买效率高的产品;另一方面也促使生产者积极主动加入到能效标识行动之中。

四、建立完善而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是确保能效标识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用制造商自我声明的模式实施能效标识制度。为确保标识信息的准确性,树立标识的权威性,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国家和地区纷纷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一般包括以下一种措施或几种措施组合:要求制造商对产品进行测试;要求企业向特定机构注册或报告产品的能效特性;建立数据库,跟踪能效信息并向公之于众;通过接受投诉,识别“高度质疑”的产品;建立制造商互相监督的机制;设立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国家检查-测试项目;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等等。考虑到我国市场诚信体系尚处在不断的完善阶段和企业/行业的自律、自组织能力较弱的现实,以及我国能效意识总体偏低的特点,加强能效标识备案核验管理的能力建设,培育新型的社会监督机制,特别是强化政府对小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保障能效标识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建立相应的激励优惠政策是促进能效标识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国外针对生产和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的企业和消费者制定和实施了相应的激励政策,如对企业实施减免税政策,向消费者提供购买补贴,将高效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等。这些都为企业不断开发节能技术、消费者购买高校优质产品提供了动力,促使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的持续提高。